兩部門關於征集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通知
兩(liang) 部門關(guan) 於(yu) 征集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通知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征集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23〕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工業(ye) 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
為(wei) 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ye) 綠色發展規劃》《環保裝備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有關(guan) 工作部署,加快先進環保裝備研發和應用推廣,提升環保裝備製造業(ye) 整體(ti) 水平和供給質量,為(wei) 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現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征集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nei) 容
聚焦持續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要求,強化創新驅動,突破環保裝備關(guan) 鍵核心技術工藝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藥劑等領域的技術瓶頸,加強先進適用環保裝備在冶金、化工、建材、輕工、紡織、電鍍等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不斷提升環保裝備標準化、成套化、自動化、綠色化水平。推薦的技術裝備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技術裝備行業(ye) 領先,處於(yu) 開發、應用或推廣階段。其中,開發類指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等方式,實現重大技術突破、已經用戶初步驗證的技術裝備;應用類指國內(nei) 領先、具有行業(ye) 引領作用和市場應用前景、已實現產(chan) 業(ye) 化生產(chan) 的技術裝備;推廣類指技術成熟可靠、推廣潛力大、經濟適用且有成功應用案例的技術裝備。
(二)技術裝備符合相關(guan) 產(chan) 品質量標準、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範要求,應用後汙染物控製優(you) 於(yu) 國家汙染排放相關(guan) 標準要求,或優(you) 於(yu) 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ye) 特別排放限值等相關(guan) 要求。
(三)推薦範圍包括大氣汙染防治、水汙染防治、土壤汙染修複、固體(ti) 廢物處理、噪聲與(yu) 振動控製、環境監測專(zhuan) 用儀(yi) 器儀(yi) 表、環境汙染防治專(zhuan) 用材料和藥劑、環境汙染應急處理、環境汙染防治設備專(zhuan) 用零部件、減汙降碳協同處置10個(ge) 重點領域。鼓勵推薦脫硫、脫硝、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及多種汙染物協同控製技術裝備,高鹽工業(ye) 廢水、電鍍廢水、垃圾滲濾液等水處理技術裝備,汙泥高效脫水及處理、土壤重金屬汙染治理、農(nong) 村水汙染和垃圾處理、醫療廢物處理、垃圾焚燒飛灰、鋁灰處理等技術裝備。
二、工作要求
(一)請各省級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hui) 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組織本地區、本行業(ye) 環保裝備研發或生產(chan) 單位通過“工業(ye) 節能與(yu) 綠色發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報《環保技術裝備申報書(shu) 》(附件1、2、3),並負責審核、推薦符合要求的技術裝備。
(二)請於(yu) 2023年8月21日前將正式推薦意見、《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匯總表》(附件4)通過平台報送。
(三)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會(hui) 同生態環境部等有關(guan) 部門組織專(zhuan) 家進行審核,必要時通過省級工業(ye) 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實申報內(nei) 容。
三、聯係方式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節能與(yu) 綜合利用司 宋波 010-68205364
生態環境部科技與(yu) 財務司 劉海波 010-65645370
附件: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3年5月30日
